关于《三水工业园区电子商务园3#5#地块周边市政工程监理》招标文件的修改、补充、澄清(答疑)文件(01号)
致各位投标人:
一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,现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如下修改:
1、本项目原定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日17时之前,现修改为2020年3月26日17时之前。
2、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5日9时30分,现修改为2020年3月31日9时30分。
3、原开标时间为 2020年3月5日9时30分,现修改为2020年3月31日9时30分。
二、为全力配合国家、广东省、佛山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业务办理指南》,投标人限派一名交易员递交投标文件(须出具有效授权委托书及填报健康声明,详见附件1),凭有效身份证在前台服务窗口进行签到,并由招标人(招标代理)签收投标文件。交易员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,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,不须在开标现场签名确认开标情况。
三、投标人并遵守以下规定:
(一)携带有效身份证。出现发热(高于37.3°C)、乏力、气促、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疫区且隔离未满14天的各类人员,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。
(二)自觉配合保卫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工作,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、防疫信息登记等工作。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,不得弄虚作假,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,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(三)为提高效率,缩短人员现场停留时间,包括并不限于招标人、委托人和招标代理)或参与开标的投标人扫描以下二维码(来访人员信息登记),填报个人信息。
(四)现场办理业务时,应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戴口罩,尽量分散等候、隔空就坐,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。人流较多时,服从分流安排,自觉维护良好秩序。
(五)入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。
四、其他说明:
1、本修改、补充、澄清(答疑)文件( 01号)是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。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(或相同性质)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,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,否则后果自负。
2、若本修改、补充、澄清(答疑)文件( 01号)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有不一致的,以本修改文件内容为准。
附件:关于《三水工业园区电子商务园3#5#地块周边市政工程监理》招标文件的修改、补充、澄清(答疑)文件(01号)
招标人: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广东中腾招标有限公司
2020年2月27日